首先是勞務派遣資質辦理條件中的注冊資本:
原《勞務派遣實施辦法》規定注冊資本不得少于200w,《指導意見》中已變更為由“注冊資本”變為了“實繳資本”。
根據公司法相關法律規定,一般公司在設立時只需認繳資本即可,無需事先實繳資本,此處的“實繳資本”實際大大提高了準入資格。 經營場所:以前對于勞務派遣經營場所只是規定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12月1日開始,勞務派遣資質辦理對經營場所的面積做出了明確規定,總公司: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獨立辦公服務場所;分公司:不少于50平方米的獨立辦公服務場所。
設施方面:以前勞務派遣資質中規定只要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設施即可,目前已變更為要對開展業務的必備設施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必備電腦、打印機、復印機、、檔案柜、網絡設備和網絡服務等基本辦公設施。
1.企業管理咨詢 (協助企業解決經營和管理問題) 2.客戶資源對接及客戶資源整合(通過公司客戶資源實現資源共享及客戶信息互通,達到引導金融產業的發展的目的) 3.高端企業風險防控(企業風險管理是對企業內可能產生的各種風險進行識別、衡量、分析、評價,并適時采取用經濟合理的方法來綜合處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