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性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藥品信息等服務的活動。
2、非經營性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無償提供公開的、共享性藥品信息等服務的活動。
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依法設立的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
2.具有與開展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設施及相關制度;
3.有兩名以上熟悉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和藥品、醫療器械專業知識,或者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藥學、醫療器械技術人員.
需要注意的事項:
1)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顯著位置標注《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的證書編號。
2)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網站所登載的藥品信息必須科學、準確,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管理的相關規定。
3)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不得發布***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品、放射**品、戒毒藥品和醫療機構制劑的產品信息。
4)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發布的藥品(含醫療器械)廣告,必須經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
5)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申請應當以一個網站為基本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