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備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且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其中,國有控股單位包括多家國有資本股東股份和控股的企業和國有資本相對控股企業(非公有資本股東之間不能具有關聯關系),不包括外資入股的企業。
2)有與其業務相適應并符合國家規定的視聽節目資源。
3)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技術能力、網絡資源和資金,且資金來源合法。
企業單位申辦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注冊資本應在1000萬元以上。其中,提供新聞、影視劇、文娛、專業等多種內容視聽節目服務的,注冊資本應在2000萬元以上。新聞宣傳單位設立的企業申辦公益性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不受低注冊資本限制。
4)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專業人員數量應在20人以上,并具備相應的從業經驗或專業背景。申辦單位的主要出資者和經營者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5)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
根據2011年文化部發布的《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規定,互聯網文化產品包括將音樂娛樂、游戲、演出劇(節)目、表演、藝術品、動漫等文化產品以一定的技術手段制作、復制到互聯網上傳播的互聯網文化產品。
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以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網絡直播屬于經營性互聯網服務,提供的服務涉及到以上六大類文化產品,應當根據該規定,向文化部門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